廈門半導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專項法律服務詢價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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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司擬就所投資北京某目標公司(或稱“目標公司”)股權回購相關仲裁事宜采購專項法律服務。現邀請貴司參與詢價報價。具體如下:
一、回購訴求
我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投資1,500萬元獲得目標公司5%股權,目前股權比例不變。目標公司因觸發(fā)協議約定的業(yè)績和上市對賭回購情形,我司于2024年7月19日向協議回購方發(fā)出回購通知,回購價為本金加利息(截至2024年8月30日為2,372.4658萬元)與評估價值孰高。
二、服務報價及其他要求
(一)報價要求
1.服務范圍(包括但不限于):
代理我司就上述回購訴求對目標公司協議的相應回購方進行仲裁。
2.報價資料:
(1)報價函;
(2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;
(3)律所情況介紹(含類似案件服務經驗)。
郵寄或快遞封面上應注明為報價文件,報價資料需密封并蓋上公章。
3.報價截止時間:2024年8月30日17:00。
以郵寄、快遞寄送的,以送件公司送達我司時間為報價時間,送達超過我司規(guī)定報價截止時間視為無效報價。
4.報價范圍:代理仲裁全階段(含應對仲裁反請求,如有),但不含執(zhí)行階段,服務費為全包價(含稅,且不另外支付差旅、食宿等費用),最高限價28萬元。
(二)其他要求
1.代理協議簽訂:自收到我司發(fā)出的詢價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委托代理協議。
2.分包與轉包:未經詢價人書面同意,成交報價人不得轉代理。
三、評價方法及內部監(jiān)督
本次詢價評價規(guī)則為:最低報價人為成交代理機構。評價過程由我司紀檢部門監(jiān)督。
四、報價送達地點及聯系人
廈門市海滄區(qū)海滄大道567號廈門中心E棟【】層
陳【】 0592-60507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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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8月27日